关于下达2018-2019年度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0-03-20 浏览量:39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各相关单位:
  2018年,省财政支持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30万元; 2019年支持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万元。省生态环境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综函〔2019〕185号)、2019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19〕387号)已对项目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进行了下达,同时要求我市对项目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进行细化。经报市政府2020年第2期党组会议批准,计划安排5个项目(详情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将中央补助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变更的,应按程序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
  三、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19〕11号)等有关规定和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规范使用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需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相关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每个月25日之前将相关项目进展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潘成滨               联系电话:6325129
  电子信箱:fxhbwfk@163.com


  附件:

  1. 2018-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土壤项目资金汇总表.xlsx)

  2. 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表1-5(2018年度)-(土壤指标下达通知.docx)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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