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3-20 浏览量:39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四、相关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每个月25日之前将相关项目进展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1. 2018-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土壤项目资金汇总表.xlsx)
2. 阜新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表1-5(2018年度)-(土壤指标下达通知.docx)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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