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与农业环境保护科

日期: 2023-07-10 浏览量:756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拟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建设。

负责农业源减排工作。

自然生态与农业环境保护科 地址:科技大街99号

负责人:王晓文 

电话:0418-6325136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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