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撤销的公告

日期: 2025-07-23 浏览量:9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我局于2024年10月24日对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关于〈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阜环太审书〔2024〕07号)作出批复决定,2025年7月23日我局收到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关于〈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阜环太审书〔2024〕07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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