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大气环境容量,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协调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市大气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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