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关于2026年1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6-01-23 浏览量:23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123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3日-20261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011331

传真:0418-6011331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123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书、表(电子版)

1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1.23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贮存点建设项目.pdf

2

《辽宁轩格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张皮革后道整理加工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东段112号

辽宁轩格皮业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26.1.23

辽宁轩格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张皮革后道整理加工项目.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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