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23 浏览量:23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月23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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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23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书、表(电子版) |
1 |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 |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1.23 | |
2 | 《辽宁轩格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张皮革后道整理加工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东段112号 | 辽宁轩格皮业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2026.1.2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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