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13 浏览量:28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6年1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阜新高新区100MW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环路以西、松涛变电所南侧 | 阜新市悦晟智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熠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162.5MWh,选址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环路以西、松涛变电所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35′1.260″,北纬42°1′13.798″。本项目不涉及进出厂线路的建设。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00MW/162.5MWh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系统及相关输配电系统等。 项目采用飞轮储能与电化学混合储能系统,装机容量为100MW/162.5MWh(飞轮20MW/2.5MWh,电化学80MW/160MWh),采用构网型储能技术。同时建设PCS系统,35kV配电设施、220kV升压站等输配电系统,配套建设综合楼、消防泵房、危废贮存库、化粪池等设施。项目分四个功能区,飞轮储能区、锂电储能区、升压区、管理区。本项目不包括外送线路建设内容. | (1)废气 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箱前端需带过滤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阜新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3)固废 (1)生活垃圾 本储能电站工程管理机构全站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每日产生量为0.01t/d,年产生量为3.6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生活垃圾固废代码为900-099-S6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2)废旧磷酸铁锂蓄电池及配件 本项目设备检修时,会产生废弃的磷酸铁锂电池等设备配件,年产废物23kg*50块=1.15t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废弃的磷酸铁锂电池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12-S17。当磷酸铁锂电池需要更换时,由原生产厂家或相关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回收利用,不在站内暂存,对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 ①废变压器油 储能电站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在变压器外壳内装有变压器油。变压器油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常规检测,包括绝缘电阻、酸值超标、击穿电压降低、介质损耗因数、油中溶解气体含量异常等项目。如果在检测中发现油的性能指标下降,或者变压器出现内部故障,则需要及时更换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出现此类指标下降到标准要求以下的周期为10-20年。本次评价以10年计,变压器更换一次变压器油会产生废油42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变压器油废物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20-08,废变压器油即产即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 ②废润滑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项目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t/a。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③含油抹布 设备定期维护过程同时产生少量含油抹布,约0.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含油抹布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废旧铅酸蓄电池 储能电站220kV升压站采用铅酸蓄电池作为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等供电的直流电源,主要作用是给继电保护、开关合分及控制提供可靠的直流操作电源和控制电源。在整流系统交流失电或发生故障时,蓄电池继续给控制、信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供电,同时保证事故照明用电。铅酸蓄电池组,使用年限约10年,每次更换2组铅蓄电池组,总重量0.8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弃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代码为900-052-31。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将提前联系厂家统一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冷却液 废冷却液产生量为4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冷却液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代码为900-404-06,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⑥废冷却液桶 废冷却液桶产生量为0.2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41-49,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⑦废油桶 废油桶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⑧废活性炭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照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的要求,本项目拟使用的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的颗粒活性炭,比表面积1100m2/g。活性炭储存周期不超过2个月的要求,本项目预计2个月更换一次,每年更换6次(4)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升压区的主变压器、无功补偿、储能PCS和一体化泵站水泵。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除水泵外的其他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外,水泵位于地下,地面噪声声压级约为60dB(A)。 |
二、公示期限: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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