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5年1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12-03 浏览量:8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0418-6011331

传真:0418-6011331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农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

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朱家屯村

阜新农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阜新农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朱家屯村,阜新农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饲料项目于2023年5月22日取得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阜环清审表〔2023〕2号),并通过排污许可登记备案,2023年8月完成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年生产饲料10万吨(项目目前实际产能5万吨,剩余产能以后建设),其中颗粒饲料(年生产40000t/a,目前实际20000t/a)需要蒸汽作为热源进行造粒生产,项目原建设的1t/h生物质锅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范围,阜新农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拆除淘汰的1t/h生物质锅炉,新建一台2.3t/h生物质锅炉为年产10万吨饲料项目生产供热。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为生物质燃料投料废气和灰渣清理废气。根据环评预测,项目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三)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和软化水系统排水量共计0.11 t/d,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四)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供水泵等设备运行。根据环评预测,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及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噪声措施技术可行。

(五)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固废有生物质灰渣、锅炉除尘系统除尘灰、废布袋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生物质灰渣和锅炉除尘系统除尘灰贮存在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布袋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固废措施技术可行。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来自一般固废暂存间及锅炉房防渗层破损会造成液体垂直入渗污染土壤、地下水。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及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防渗性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技术可行。

(七)环境风险。经风险识别,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生物质燃料发生火灾产生的气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通过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等来防控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

阜新广祥皮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张牛皮、30万张羊皮后续整理加工项目

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

阜新广祥皮业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阜新广祥皮业有限公司位于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租用原阜新澳德利皮业有限公司彩钢维修车间西侧及东侧合计1500m2,其中西侧1号生产车间约900m2,东侧2号生产车间约600m2(两个车间中间为辽宁叙兴皮业有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本项目。阜新广祥皮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张牛皮、30万张羊皮后续整理加工项目主要为坯革后道干整饰处理加工,包括皮革的整理和涂饰操作,它属于皮革的干整饰工段。项目所用原料为外购加工好的半成品坯革。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本项目购置涂饰烘干设备、磨革机、摔软转鼓、绷板机、削边机、量革机、真空冷却机、挂晾架及空压机等设备,并在租赁房内设置生产车间、磨革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料库、危废贮存点、一般固废间及办公室等。最终建设形成一条皮革后道加工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产40万张牛皮革、30万张羊皮革。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分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涂饰、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磨革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有涂饰、烘干工序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及摔软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

涂饰、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气系统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磨革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磨革机自带真空吸尘器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气筒高度15m对应的二级排放标准;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特别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360t/a。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四)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摔软转鼓及磨革机等机械设备。项目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内噪声设备位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一般固废包括边角废料、磨革及摔软工序收集的除尘灰、废布袋及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保养加工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涂料的废抹布及手套、涂饰喷头清洗废液及废化学品包装桶,产生量合计为2.85t/a。除尘灰及边角料经收集后出售再生革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危废暂存厂区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内部设置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设置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20 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贮存点建设及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废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施行)。固废措施技术可行。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为液态涂饰剂、废机油发生泄漏。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涂饰烘干线及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生产车间及构筑物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中的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涂饰烘干线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性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 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点的防渗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防渗区防渗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性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达到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技术可行。

(七)环境风险。经风险识别,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环境风险类型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影响。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危废贮存点管理,配备必备的消防应急工具和卫生防护急救设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来防控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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