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12-02 浏览量:1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传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邮编:12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彰武鸿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商砼建设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工路12号

彰武鸿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万锋凯新安全环境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租用彰武金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场地2800m2及厂房500m2,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建成后预计年产5万立方米商砼。总投资550万元,12.5万元,占总投资2.27%。

废气:(1)物料输送储存粉尘,4个筒仓内通过筒仓顶部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各自28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搅拌、混合粉尘,项目搅拌机封闭,置于封闭的搅拌楼内,搅拌机投料及混合搅拌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高出搅拌楼顶3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无组织废气,封闭原料库房、料仓,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车洒水抑尘,厂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处理,运输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4)撬装加油装置废气,撬装加油装置带有油气回收装置,油罐采用上部进油方式,软管接头采用快速自封接头,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pH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需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远洋水务(彰武)有限公司。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试验室试验设备、容器清洗废水先通过厂区内的导流沟进入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废水再经厂区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后上清液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采取限制鸣笛和降低车速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固体废物:试验固废、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和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厂家回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内贮存;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实行分类管理,并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集中收集后暂存于(5m2)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撬装加油装置储油罐清罐油泥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对油罐进行清理,清理作业结束后,由该受托单位将清理物运走,不在厂内暂存。土壤: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

2

辽宁虹博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工路7-4号

辽宁虹博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现有3#、4#覆膜砂再生生产线,延长生产时间,增加一个生产班制。计划年增产树脂覆膜支撑剂6万吨,1#、2#覆膜砂生产线产能不变,属于扩建项目。总投资30万元,25万元,占总投资83.3%。

废气:(1)翻动、混砂、筛分粉尘,覆膜有机废气;翻动、混砂、筛分粉尘和有机废气共同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进入新建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24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天然气燃烧器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器经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不低于13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pH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需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和循环冷却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远洋水务(彰武)有限公司。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固体废物:设置一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300m2),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废筛网暂存定期外售;废布袋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存放在生活区垃圾桶,实行分类管理,并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集中收集后暂存于(3m2)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土壤: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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