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5-11-10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011331

传真:0418-6011331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123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书、表(电子版)

1

《阜新市嘉鑫市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三道壕村

阜新市嘉鑫市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25.11.10

阜新市嘉鑫市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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