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4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02-26 浏览量:4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2月26日202431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万吨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建设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务欢池镇东村

辽宁智博益农生物有限公司

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51379m2,总建筑面积 190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发酵罐、混合机、烘干机等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完工后,年产单一饲料6000吨,饲料添加剂(微生物)210吨,饲料添加剂(酶制剂)210吨,添加剂预混合饲料2400吨,混合型饲料添加剂1800吨。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68万元。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单一饲料厌氧发酵废气、单一饲料烘干废气、饲料添加剂发酵废气、饲料添加剂烘干废气、粉碎废气和包装废气、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其中单一饲料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和饲料添加剂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单一饲料厌氧发酵废气和饲料添加剂发酵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单一饲料粉碎废气和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饲料添加剂粉碎废气和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 3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单一饲料需氧发酵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摇瓶种子培养废气选用通风橱收集后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废气选用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高于顶层3m排放。 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7-93)表2标准。排气筒(DA004)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罐体清洗废水、发酵罐直接加热的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罐体清洗废水用于产品用水,不外排;发酵罐直接加热的蒸汽冷凝水用作产品生产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循环水系统回用;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和旱厕后定期清掏。落实分区防渗,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涉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委处理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执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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