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01-31 浏览量:8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131日-202426(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东也公司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塔新路171号

辽宁东也生物新能源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辽宁东也公司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塔新路171号(原中泰橡胶木厂房),总占地面积19922.36m2,总建筑面积10318.47m2,总投资5800万元,主要依托租赁原中泰橡胶木厂房,建设半成品有机饲料生产线2条和毛油生产线2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10t/d,建设有机饲料生产线1条和毛油生产线1条;二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20t/d,另建设有机饲料生产线1条和毛油生产线1条。一期、二期工程共用厂区建构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厂区污水处理站等。

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餐厨废弃物卸料以及后续处理加工过程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油相物质加工工序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食堂油烟等。

1)该项目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自动装卸;卸料工序在卸料口处加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续其他处理工序采用密闭设备,内接集气管路收集,经收集后的废气采取生物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油气和恶臭气体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系统设在密闭污水处理间内,密闭间内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经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该项目共设置5台天然气锅炉,其中4台天然气锅炉为生产工艺提供高温水蒸气;另1台天然气锅炉用于冬季职工供暖。天然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机,工艺锅炉和取暖锅炉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引风机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餐厨废弃物脱水和车辆、设备以及地面冲洗废水。

1)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MBR膜,餐厨废弃物经破碎脱水、固液分离、油脂加热后汇入三相分离系统处理,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依托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太平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细河。

2)车辆、设备以及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等均统一收集汇入三相分离系统,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

3、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安装减震基础,减少振动噪声;合理安排设备分布,夜间禁止生产。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治理过程产生的污水沉淀池污泥、锅炉房制纯水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拣工序产生的分拣废物、分离工序产生的食物残渣和生活垃圾。

1)废活性炭收集至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污水沉淀池产生污泥,对沉淀池进行定期清掏,将污泥交由符合要求的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处理。

3)锅炉房制纯水设备所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再生,不在厂内储存。

4)分拣工序可回收垃圾收集至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中心;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至车间生活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对油相餐厨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置过程中在固液分离、三相分离工序会产生固态残渣,此部分残渣主要成分为食物残渣,作为有机饲料原料回用于生产。

6)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排放场所。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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