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13 浏览量:10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3日-2023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传 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 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灰库、渣库建设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 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高德街道煤城路两侧,阜新发电公司现厂区内东侧及现厂区南侧新增用地,由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四期工程扩建2台3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给排水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脱硝系统及除尘系统等。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正常情况下均进行综合利用,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时(如固废接收单位冬季停产),送至本项目拟建的灰库、渣库暂存。本项目建设6座8万m3全封闭钢板灰库、1座有效容积6.48万m3全封闭渣库,可满足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6个月灰渣暂存量及3个月脱硫石膏、石子煤暂存量。总投资19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0.8%。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设备安装调试和安装工具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产生粉尘的污染环节主要有输灰时的灰库库顶呼吸粉尘、卸灰时气力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等。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厂区内的抑尘用水,主要包括项目物料装卸过程及厂区运输道路采取雾炮机、洒水车降尘。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空压机、风机的设备噪声。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三、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监督施工方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等措施。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车辆清洗。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管理,严禁夜间施工。 4.固废:对于可回收建材,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建材,送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本项目钢板灰库库顶呼吸粉尘通过库顶除尘器(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99%)处理后库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粉煤灰卸灰时通过气力输送至密闭罐车,从罐车排出的含尘气体,通过伸缩软管从收尘口排入气力输送系统自带的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由于本工程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和脱硫石膏的运输车辆是采取封闭措施,不产生物料飞扬,道路喷洒用水量和渣库喷淋用水量较少,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 3.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本项目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粉尘重新入仓储存,综合利用。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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