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 2021-04-30 浏览量:1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第16批   2021年4月30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LN202104210115阜蒙县化石戈镇来住营子村毁坏林地800余亩,砍伐树木26余万株,非法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阜新市生态经调查核实:阜蒙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项目于2016年11月12日经省发改委备案批准。项目使用林地41.233公顷,其中化石戈镇来柱村19.2877公顷。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照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不用办理国土建设用地手续。该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于2018年5月7日企业取得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阜林地许临[2018]2号)。项目建设设计时,来柱村1林班2小班,地类宜林地,面积7.0036顷,存在油松散生木112棵。
按照《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对不压占地表、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基本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该公司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共涉及112株油松,对于不影响光伏板铺设的全部避开没有采伐,对影响铺设的16株油松,在没有开具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采伐。阜蒙县林草局于2020年9月29日对阜蒙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采伐化石戈镇来柱村油松16株的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阜林罚决字[2020]第0902号):1、责令补种滥伐树木株数3倍树木,共计16株×3倍=48株;2、处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0.447m3×50%×1000元×5倍=1117.5元。该案行政罚款已交纳,补种树木已栽植完毕。
化石戈镇来柱村光伏占地19.2877公顷,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没有改变林地性质,不存在毁坏林地行为。被征占的林地属于宜林地,建设单位虽然在建设过程中非法采伐16株散生油松,但不存在砍伐树木26余万株现象,并且阜蒙县林草局已经对该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企业按照行政处罚要求及时补种了树木。
办结
2X2LN202104210021阜蒙县务欢池镇天恩村八组刘*阳养殖猪场有6个化粪池,其中5个未做防渗防漏处理,猪粪乱堆乱放,距离水井不足50米,导致饮用水被严重污染,水有刺鼻气体,影响居民生活,猪粪臭味扰民。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阜新市经调查核实:2021年4月23日,经阜蒙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刘向阳养猪专业户现养殖生猪存栏83头,属于散养户。该养猪专业户建有猪舍6座,每一座猪舍配套建设一个化粪池,用于收集养殖产生的猪尿和猪舍定期清圈废水,定期还田。现场检查6个化粪池内均存有养殖废水。其中3个化粪池具备防渗防漏能力,另外3个为砖混结构,不具备防渗防漏能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定期从猪舍内清理出来,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院外大门南侧约20米的自家土地里,确有臭味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原堆放猪粪地块50米内没有水井,离最近水井69米,无异味。举报者多次向镇政府反映,镇政府每次都派出联合调查组实地了解并解决,镇政府自行清理刘*阳家门前粪便2次,道路清理5次,经过协商调解,刘向阳自行清理粪便多次,由于两家存在纠纷,此案件存在反复举报。对于该散养户两户邻居水井取样检测(其中之一为69米处水井),结果显示大肠菌群检出、硝酸盐超标,但两家均存在旱厕,其中举报者户养殖羊约20只,无法定性为刘*阳养猪造成。
对于该散养户两户邻居水井取样检测(其中之一为69米处水井),结果显示大肠菌群检出、硝酸盐超标,但两家均存在旱厕,其中举报者户养殖羊约20只,无法定性为刘*阳养猪造成。
基本属实针对刘*阳养猪户,县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对猪粪进行清理,并对3个不具备防渗防漏能力的化粪池做防渗防漏处理,目前已整改完成。办结
3D2LN202104210017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太平乡架木苏村龙石矿业毁坏举报人约6分土地阜新市土壤经调查核实:阜新龙驰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铁选厂采矿许可证号:C210002009032110008420;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矿区面积1.59km2,采矿证有效期限:2015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2日。阜新龙驰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铁选厂安全许可证号:(辽)FM安许字[2018]YJ011061L号;安全证有效期限:2018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2日。阜新龙驰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铁选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文号为阜环发[2009]20号。
未发现有损坏村民集体土地行为。本次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阜新龙驰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铁选厂小卧凤土采区南侧老采坑周边土地(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为保障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阜新龙驰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铁选厂在老采坑周边修建了线性铁丝围栏,长约50米,不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穿越了14户农民集体土地,均给予补偿。刺线围栏为多个混凝土方柱(规格一般8*8厘米)沿采坑外围嵌入泥土中,混凝土方柱之间用3-4层刺线连接,除方柱嵌入泥土占用微量土地外,并不占地。
不属实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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