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危险废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

日期: 2021-08-13 浏览量:25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吴博闻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危险废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宏主持并对我市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会议邀请相关行业安全专家进行了政策解读。市局土壤科科长、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阜彰两县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工作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强化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本次排查彻底摸清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含自处置,下同)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准确定位,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彻底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会议指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氟化工园区、煤化工园区等工业园区。重点排查整治四个方面,一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和项目合法合规情况。二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和项目风险排查评估情况。三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四是依法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一是要抓好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二是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公检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有力震慑;三是要把此次排查整治作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对于瞒报等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与会专家为大家讲解了危险废物安全领域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对与会人员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市局、市执法队与各分局的同志们就危险废物管理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纷纷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意见,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解决了很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下一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提高站位,认真履行“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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