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5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6-30 浏览量:69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加工20万吨碎石建设项目

太平区

阜新坤伦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辽宁省沣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长哈达村3组,总占地面积为30000m2,建筑面积3180m2,设计产能为年产20万吨碎石的全封闭生产线一条。阜新坤伦碎石加工有限公司与全兴物资经销处张兴全联合办厂,张兴全以太平区水泉镇长哈达村废弃砖厂原有场地使用权入股,阜新坤伦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投资建厂。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存、装卸和铲车上料、破碎筛分、成品堆存、装卸以及厂区内道路运输扬尘。

①原料卸料堆存废气。原料库全封闭,库内设雾化喷淋设施。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自然沉降+雾化喷淋抑尘(综合处理效率99.74%)处理。

②原料上料废气。本项目上料在密闭的原料库内进行,料仓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效率65%)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一号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破碎筛分废气。项目分为一次破碎、二次破碎、三次破碎和筛分。破碎机及筛分机外设全封闭钢结构罩棚,物料通过全封闭转运皮带输送,皮带上料、落料均在罩棚内完成。罩棚设置气体导出口,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80%)后接入二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⑤车辆运输扬尘。项目车辆苫盖并减速慢行,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道路清扫和洒水方面加强工作,以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待市政管网扩建到本项目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破碎机、筛分机、空压机、运输车等设备产生噪声。

合理做好厂区总体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加大车辆行驶管理等降噪措施达到隔声降噪效果。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落地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

(1)落地粉尘、除尘灰暂存于成品库,与0-5mm成品碎石一同外售。

(2)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