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20 浏览量:70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6月20日以下1个入河排污口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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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同意设置阜新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西北供水阜新市闹德海净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 2025.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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