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5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6-19 浏览量:72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619日-2025527

联系电话:0418-6011331

传真:0418-6011331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卓越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万张牛皮、30万张羊皮后续整理加工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开发区仁和街69号

阜新卓越皮业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阜新卓越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主要从事坯革后道干整饰处理加工。项目不涉及皮革鞣制加工工艺中的前序准备工段、鞣制工段、湿整饰工段,项目所用原料为外购加工好的半成品坯革,已经过染色、晾干。租赁原阜新奥德利皮业有限公司2号中转车间西侧区域(中间有实体墙分隔,东侧区域为闲置空厂房,互为独立厂房),本项目租赁的车间为阜新奥德利皮业有限公司的细杂皮中转车间,其主要功能为细杂皮原料暂存、回潮,上述工序不涉及产污节点。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设计产能为年产能40万张牛皮、30万张羊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废气包括涂饰、烘干及危险废物贮存点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摔软工序粉尘。涂饰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与经密闭收集的烘干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险废物贮存点废气无组织排放。摔软工序粉尘全封闭收集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废气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三)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0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待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建成连通后,项目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进入阜新市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细河。废水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四)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摔软转鼓、压花机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及优化总图布置处理后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五)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边角废料、摔软工序收集的除尘灰、废布袋、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包括保养加工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涂饰喷头清洗废液、沾涂料的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桶。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852t/a。废边角料及摔软工序收集的除尘灰经收集后出售相关企业回收利用。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点,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规范执行。固废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涂饰烘干线、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域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

(七)环境风险。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涉及的危险单元为危险废物贮存点,风险物质为废机油。环境风险类型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影响。项目环境风险措施从工程设计、危险废物储运、消防及排水系统等方面来落实;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来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与园区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在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