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6-18 浏览量:66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61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5618日-2025626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传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编123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辽宁晟一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亿支一次性无菌注、输液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阜环海审【2025】04号.doc

2025-6-1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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