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05 浏览量:2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2714008
传真:0418-271400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河汇街18号楼9#
邮编:12300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宁玖峰宏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产品升级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胜利村 | 辽宁玖峰宏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总投资2000万元,在现有厂区的基础上,承包占地面积为53000m2的工业用地,位于现有厂区西侧。将安装电磁除铁器、双轴搅拌机、强力搅拌挤出机、双级真空挤砖机、自动切条机、切坯机、隧道窑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计划年产3亿块烧结砖。 | 1.大气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煤矸石骨料及粉煤灰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隧道窑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NOX、SO2和氟化物;引燃煤燃烧废气。物料装卸、原料存储、上料废气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隧道窑废气、引燃煤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SNCR脱硝装置+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制砖用水全部进入砖坯,在干燥、焙烧过程中蒸发耗散,不外排;脱硫循环用水在循环过程中蒸发耗散;锅炉用水定期补充,无废水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电磁除铁器、双轴搅拌机、强力搅拌挤出机、双级真空挤砖机、自动切条机、切坯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需采取合理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预防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车间地面落尘、灰渣及窑底灰、湿砖坯边角料及废泥头、不合格烧结砖、除铁器杂质、脱硫石膏、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废机油桶等。项目车间地面落尘、灰渣及窑底灰、湿砖坯边角料及废泥头、脱硫石膏作为原料回用于制砖生产线中,不外排。不合格烧结砖作为次品外售。除铁器杂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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