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23 浏览量:46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5年5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产2万吨正根源生物菌剂智能化生产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阜新林业研究发展中心院内 | 辽宁正根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阜新林业研究发展中心院内。项目占地面积20000.1m2,新建厂房、研发楼、综合楼及附属设施19000m2;购置发酵罐、储存罐、灌装机等706台套设备,形成年产2万吨生物菌剂的能力。 | 1、废气 (1)固态培养基投料废气 本项目培养基调和工序中将固态培养基向发酵罐中倾倒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由于发酵罐中含有大量的水,且每次投料量很小,故固态培养基投料废气产生量可忽略不计,在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破碎研磨废气 破碎研磨产生的颗粒物经过管道收集后(收集效率98%)经设备各自的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设有6个灶头,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依据,确定食堂为大型饮食业单位。按照标准要求,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为85%),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放。 (4)接种发酵废气 接种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管道收集后(收集效率98%)共用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效率为75%)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阜新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细河。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4、固废 ①除尘器收集粉尘 本项目破碎研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装置的粉尘量约为7.179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废布袋 本项目粉尘经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器使用过程中会导致布袋破损,需及时更换,废布袋产生量约为0.3t/a,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③废包装物 本项目原料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物,合计产生量约为3t/a,外售综合利用。 ④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120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6t/d,18t/a。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二、公示期限: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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