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5年4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4-29 浏览量:1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4月29日-202558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传  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市荣源商砼有限公司海州区分公司搅拌站新建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23号1门

阜新市荣源商砼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阜新市荣源商砼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于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煤城西路23号1门,建设阜新市荣源商砼有限公司海州区分公司搅拌站新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43492m2,总建筑面积1080m2,租赁原五龙矿造纸厂厂区。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新建1条年产量为10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生产线,同时配备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材料运输、装卸时产生的扬尘。

2.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1)原料卸料及堆存粉尘:本项目原料在原料库房内卸车会产生卸料粉尘,原料堆存时会产生堆料粉尘。(2)配料粉尘:配料仓内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来自物料运输,原料仓库内的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原料采用铲车运输至配料仓,原料库房和配料仓均为封闭结构且连通。(3)上料粉尘:本项目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从配料仓传送至搅拌楼采用密闭传送带,传送带为封闭结构。(4)搅拌粉尘:骨料(石子、沙子、煤矸石陶粒)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搅拌机。水泥、粉煤灰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5)筒仓口呼吸粉尘:本项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由罐车运输入厂,输送至筒仓,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高出筒仓3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6)道路运输粉尘:项目车辆运行过程中有扬尘产生。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废水、降尘喷淋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罐车清洗废水、进出车辆的轮胎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全厂设备机械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产生沉淀渣、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三、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废气执行标准

施工废气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排放限值。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标准。

2.废水执行标准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执行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公布,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4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三、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通过设置围挡、大风天气尽量不露天作业、洒水抑尘、加盖苫布等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及汽车排放的尾气应加强对设备和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2.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建设时间且建设项目夜间不施工。

4.固废: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1)原料卸料及堆存粉尘:本项目采取原料库房封闭,采取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密闭式堆场。(2)配料粉尘:原料库房和配料仓均为封闭结构且连通。配料仓为封闭结构,抑尘效率70%。(3)上料粉尘:本项目沙子、石子、煤矸石陶粒从配料仓传送至搅拌楼采用密闭传送带,传送带为封闭结构,抑尘效率90%。(4)搅拌粉尘:骨料(石子、沙子、煤矸石陶粒)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搅拌机。水泥、粉煤灰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搅拌机全封闭,搅拌时注水,由于水的加入能使74%的粉尘沉降,则搅拌时会有26%的粉尘扬起,废气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除尘器处理效率99%。(5)筒仓口呼吸粉尘:本项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由罐车运输入厂,输送至筒仓,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高出筒仓3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高出筒仓3米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粉煤灰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高出筒仓3米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6)道路运输粉尘:厂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处理,项目运输车辆在进出场前进行轮胎冲洗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保持一定湿度。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废水、降尘喷淋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罐车清洗废水、进出车辆的轮胎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搅拌用水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无废水产生。降尘喷淋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排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再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混凝土运输槽车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再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车辆的轮胎清洗废水通过厂区内的导流沟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于生产用水,下层沉淀物回用于投料工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房隔声等设施。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产生沉淀渣、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灰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厂家回收处理,不暂存。沉淀池清掏的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即产即清,不暂存。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