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5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4-22 浏览量:7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422日-20254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2600吨高端装备制造业轻合金关键零部件开发项目

太平区

阜新市万达铸业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无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内利旧库房作为本项目研发车间、精密加工车间、轻合金研发车间、培训中心、研发办公楼等,对工装模具设计、机械性能检测、光谱分析检测等进行研发,主要新增落砂生产线、砂再生生产线、燃气炉、浇注机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6600吨铸造能力。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模具升温废气、制芯废气、浇注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燃气锅炉废气。

熔化废气、研发车间西侧模具升温废气、研发车间西侧树脂砂造型浇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17)排放;研发车间东侧树脂砂造型浇注废气、水玻璃砂造型浇注废气、研发车间东侧燃气升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制芯废气、树脂砂砂处理废气、水玻璃砂处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19)排放;落砂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20)排放;2t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根18m排气筒(DA01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用水、锅炉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下水管网排入阜新市翘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太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锅炉废水由园区下水管网排入阜新市翘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太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各类设备和风机产生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各类设备设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墙体(砖瓦)隔声等措施达到隔声降噪效果;风机采用基础减振、设置在车间内等措施达到隔声降噪效果。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清扫沉降灰、废铸造砂、废冒口、不合格产品、废树脂等一般固废,熔化残渣、废活性炭、含油金属屑、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外售金属回收公司;车间清扫沉降灰收集后外售金属回收公司;废铸造砂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冒口、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熔化工序;废树脂由供给厂家每3年更换1次,更换树脂时废弃树脂采用统一容器进行收集,并直接带回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

2.危险废物:熔化残渣集中收集后暂存至新建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金属屑通过压滤措施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压块,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符合豁免要求,前期储存和管理按危险废物进行;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依托现有厂区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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