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8 浏览量:7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5年4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道沟尾矿库建设项目二期(改造及扩容)工程 | 阜新县 |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民镇头等营子村五道沟内,利用现有尾矿库扩容改造,不新增占地,设计总坝高由79m加高至99m,终期坝高标高由394.0m加高至414.0m,加高扩容后堆积坝总堆高72.0m,总库容由780.0×104m提高至1289.6×104m,原设计剩余库容535.4万m3,根据排尾方量,剩余服务年限为20.5a。项目总投资785万元,环保投资218万元人民币。 |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尾矿填埋,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项目尾矿库采用干排工艺,尾矿排放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到及时机械碾压,压实系数、压实后的干容重达到设计要求,经压实后的尾矿不易产生扬尘。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在大风情况下项目及时启动扬尘污染应急预案,控制尾矿排弃,同时进行洒水降尘,尾矿库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5排放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压滤车间滤液,坝下截渗池收集的大气降水、尾砂滤水等,压滤车间废水和截渗池废水全部泵送至压滤车间水池中并泵送至选厂高水位池,全部废水回用不外排。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尾矿库、污废水的输送管道、污废水储存设备及处理构筑物等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优化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自身不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项目尾矿不属于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中金精矿氰化尾渣,为一般固废。本项目处置的尾矿浸出液中总铜、总铅、总锌、总砷、总汞、总镉、总铬、铬(六价)均低于《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入场填埋污染控制限值要求,总氰化物应满足《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中入尾矿库处置的要求。 (七)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 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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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三、联系电话:0418-6618590(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四、传 真:0418-6618537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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