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至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 2016-08-09 浏览量:270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2016年6月29日至8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8月10日—8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418-6325131
 
 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辽宁聚宝源服饰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裘皮服饰及10万件裘皮服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阜环发〔2016〕105号
2016年7月14日
2
关于阜新市恒鑫皮草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20万张裘皮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阜环发〔2016〕111号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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