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16-10-27 浏览量:277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16年10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彰武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场(一期)项目
彰武县前福兴地镇兴地村大山屯
彰武易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拟建于阜新市彰武县前福兴地镇兴地村大山屯,总占地面积为4155m2,建筑面积2621.32m2,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为92.7万元。项目采用干式化制法处理工艺对病害动物尸体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主要包括物料破碎、高温高压干式化制和油渣分离等主要工段。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病死动物800吨,年产生肉骨粉199.94吨,产生油脂(毛油)119.88吨。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按要求进行施工期公示,严禁私自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须进行夜间连续作业的,应在施工前15日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与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并建设满足全厂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收集需要的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厂区废水,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废水收集处置系统必须有防腐防渗技术保证措施。
2、同意采用《报告书》评述的水处理工艺或其它有效措施处理生产污水,处理后作为生物吸附池内微生物生长用水,不外排。要合理设计污水处理站规模和运行参数,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符合回用要求。
3、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及参数,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设置工艺尾气收集和处理系统,采取有效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尾气吸收装置关键设备要求一用一备。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2、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封闭产生臭气单元,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二级标准。
3、项目配备一台2吨生物质蒸汽锅炉供应生产用热。要求必须配置生物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备布袋除尘器,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0米。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不新建锅炉。
4、要求对骨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设置集气引风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更换的废吸附滤料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贮存和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管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等各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视井,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2016年2月25日~2016年3月9日第一次张贴公告;2016年4月22日在《彰武时讯》第二次公示,两次均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公参调查表:厂址周边居民50份,调查结果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二、公示期限: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61853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四、传真:0418-6618590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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