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16-09-02 浏览量:487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16年9月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阜新恒大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产品经营
(物流)项目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阜新恒大化工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m2,总投资为2168万元,环保投资为8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从事盐酸、硫酸、液碱等9种化学品原料的储运,经营规模为36150吨/年,企业内部存储量约为710吨/年。
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达标排放”的原则设计与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采取有效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厂区废水。严禁未经处理废水散乱排放。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项目废水依托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厂作为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纳入“三同时”管理,在该厂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盐酸装卸过程产生无组织排放尾气。要求采用全面密闭装车技术,在操作区域设置冲洗装置,减少泄露液体的挥发。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收集管理。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视井,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周边村屯居民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无反对项目建设意见。
 
2
阜新利德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t含氟中间体产品建设项目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阜新利德尔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507号
占地33333.5平方米。工程内容建设生产车间、库房、罐区、废水处理设施和办公楼等,建筑面积6680.6平方米。设计生产六种主产品合计800吨/年,具体产品方案生产对氟苯甲酰氯200吨/年,邻氟苯甲酰氯200吨/年,2-氯-3-三氟甲基吡啶100吨/年,4-氨基-三氟甲基苯100吨/年,2-氨基-4-氟苯甲酸100吨/年,2,4-二氯-5-氨基-三氟甲基苯100吨/年。同时产生副产品盐酸3569.55吨/年,2-硝基三氟甲氧基苯34.81吨/年。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630万元。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与建设厂区排水系统, 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同意采用《报告书》评述的“物化预处理+芬顿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方法,废水排放执行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及参数,做好溶剂的回收利用,控制产品收率、总收率,最大程度降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确保有组织废气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对原料产品储存和反应釜阀门等无组织排放节点设置集气收集系统,收集无组织排放尾气,导入尾气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尾气产生,确保排放达标。加强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满足相关标准。项目设置实验小试平台。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小试过程需配备通风集气装置,收集处理实验废气,确保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管理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视井,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防控地下水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项目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全方位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安装在线监测及数据传输系统,确保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有效连接。
对周边村屯居民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无反对项目建设意见。
 
3
年产1000吨精细氟化学品系列项目(一期)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阜新金丰氟化工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507号
项目拟建于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占地26755平方米。工程内容建设生产车间、库房、罐区、废水处理设施和办公楼等,建筑面积9544.5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批复项目一期工程。设计生产两种产品合计500吨/年,具体产品方案生产三氟甲氧基苯30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钾盐200吨/年。同时产生副产品盐酸1300吨/年,氯化钾72吨/年,亚硫酸钠230吨/年。项目总投资5858万元,环保投资551万元。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同意采用《报告书》评述的废水工艺有效处理废水,废水排放执行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标准。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厂区废水。碧波污水处理厂作为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纳入“三同时”管理,在该厂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工艺废气,按照《报告书》评述设置污染防治措施台(套)和排气筒数量,确保有组织废气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加强生产管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管理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视井防控地下水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项目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全方位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安装在线监测及数据传输系统,确保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有效连接。
对周边村屯居民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无反对项目建设意见。
 
4
阜新三合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二烷基二硫代磷酸锌盐(ZDDP)和年产550吨硫氢化钠溶液建设项目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阜新三合化工有限公司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1509号
项目建于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租用开发区科技创新孵化中心中部一座生产车间和一座库房,新建一座罐区,占地面积539.35平方米。其他辅助设施依托孵化中心内部设施。
设计生产两种产品,具体方案生产二烷基二硫代磷酸锌盐(ZDDP)2000吨/年,生产硫氢化钠550吨/年。项目总投资2187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与建设厂区排水系统, 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严禁废水未经处理私自排放。废水收集处置系统必须有防腐防渗技术保证措施,并能保证与开发区排水体系的对接。按照《报告书》评述,要求做好废水的存储和预处理,确保满足碧波污水处理厂中试装置入水水质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厂区废水,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作为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纳入“三同时”管理,在该厂验收合格后,本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及参数,做好溶剂的回收利用,控制产品收率,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对于有组织工艺废气,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尾气处理工艺,分类收集处理,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尾气吸收装置要求一用一备。加强原料产品储存和反应釜阀门等无组织排放节点设置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尾气,导入尾气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加强生产管理,及时检查储罐阀门、管理衔接点和规范物料转移,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尾气产生,确保达标。加强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管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管理项目危险废物,避免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理。
防控地下水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视井,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防控地下水污染。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需报送市环保局备案。
项目必须满足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全方位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安装在线监测及数据传输系统,确保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有效连接。
对周边村屯居民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无反对项目建设意见。
 
二、公示期限: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61853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四、传真:0418-6618590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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