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16-10-11 浏览量:438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10月11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18537、6618590(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418-661859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书、表(电子版)
1
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废物焚烧装置项目
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2016.10.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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