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2 浏览量:17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5年5月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生产气动、液动、电动自动化配件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盛瑞路128号 | 阜新市君陆发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阜新市君陆发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气动、液动、电动自动化配件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盛瑞路128号,厂区总占地面积7196m2,总建筑面积4563.25m2,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依托租赁原阜新市鑫圣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1条铸造生产线和1条机加生产线,本项目年产8000t/a铸件。 | 1、废气 (1)熔炼废气 本项目熔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3.83t/a。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制芯废气 本项目制芯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2.64t/a,非甲烷总烃量为0.40t/a。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浇铸废气 本项目铸件产品量为8000t/a,经计算可知,本项目浇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8.24t/a,非甲烷总烃量为3.96t/a。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落砂废气 本项目覆膜砂使用量为9720t/a,则颗粒物产生量5.83t/a,本项目除砂滚筒工作过程中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5)切冒口废气 本项目原料用量为8080t/a,经计算可知本项目切冒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42.82t/a,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6)抛丸废气 本项目铸件产品量为8000t/a,经计算可知,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17.52t/a,产生的废气采用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7)打磨废气 本项目铸件产品量为8000t/a,经计算可知,本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为17.52t/a,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 (1)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1人,年工作330d,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用水量为1.05m3/d(346.5m3/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污水量约为0.84m3/d(277.2m3/a)。 (2)中频电炉炉体冷却循环水 根据企业提供,1台电炉设置1套冷却水系统,每台中频电炉配备冷却水循环水池容积为81.2m3(长5.8m、宽4m、高3.5m),循环水量为243.6m3/h,蒸发损耗约为循环水量16%的,为防止循环系统管道结垢和堵塞,定期排污,废水排放量约为循环水量的4%,因此本项目冷却循环水池补水量为48.72m3/d(16077.6m3/a)冷却水循环水池蒸发损耗量为38.98m3/d(12863.4m3/a),冷却水循环水池废水排放量为9.74m3/d(3214.2m3/a),排放周期为1次/半年,用于车间抑尘。 3、噪声 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4、固废 (1)旧型砂 本项目落砂工序会产生旧型砂,产生量约为9717.131t/a,公司将产生的旧型砂交由有旧砂处理再生能力的公司进行处理再生。 (2)废冒口 本项目切冒口过程中会产生废冒口,产生量约为1600t/a,公司将产生的废冒口进行回用。 (3)金属屑 本项目机加工序会产生金属屑,产生量约为3.53t/a,公司将产生的金属屑进行回用。 (4)不合格品 检验过程中产生不合格产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合格品产生量是成品的4%,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400t/a,公司将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回用。 (5)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吸附容量一般为25%。据工程分析,活性炭吸附有机物量为0.706t/a,则需要2.824t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活性炭用量和吸附污染物量的总和,即3.53t/a。本项目所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可填充800kg活性炭,则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83d/次,则废活性炭实际产生量为3.906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建设单位分类收集依托厂区新建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废润滑油及包装桶 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需要使用润滑油,会产生废润滑油和沾染润滑油的废包装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润滑油年产生量为0.2t/a,废包装桶产生量为0.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润滑、废包装桶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分别为900-214-08、900-249-08,建设单位分类收集至废贮存点内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7)布袋除尘器收集尘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主要成分为低碳钢坯铸造过程产生的金属氧化物,将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单位。根据物料平衡,除尘灰的产生量为88.274t/a。 (8)废砂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砂轮片10t/a,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9)废培炉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培炉料产生量约为60t/a,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10)生活垃圾 厂区劳动定员21人,年工作330d,按照每天每人0.5kg计算,年排放量为3.465t。统一收集至厂区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排放场所。 |
二、公示期限: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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