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关于2025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8-19 浏览量:37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819日-2025825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传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邮编12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彰武县忠博石料加工厂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隆堡镇阿莫村

彰武县忠博石料加工厂

辽宁昕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成后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大气:1、投料、筛分粉尘,投料口位于生产区内,进行全封闭管理。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过程在密闭厂房内进行,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制要求后,共同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原料、成品库装卸扬尘及成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扬尘以及装卸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耕地施肥;制砂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噪声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沉淀池、洗车池底泥,定期清掏,在场地进行风干晾晒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40m2)定期外售,外售于建材公司;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旧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全部环节豁免,处理方法为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中,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于专用收集桶中后暂存于(10m2危险废物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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