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5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5-08-12 浏览量:44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812日-20258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东也生物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太平区

辽宁东也生物新能源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不新增占地,新增设2台2.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现有项目蒸汽供源。利用综合处理车间西侧空闲区域建设燃料贮存区,面积约80m2,用于贮存本项目锅炉使用的专用生物质颗粒物燃料;利用综合处理车间西侧空闲区域建设灰渣贮存间,面积约60m2,用于贮存本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和除尘灰。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等。

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反冲洗水。锅炉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引风机、送料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达到隔声降噪效果。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离子树脂。

(1)炉渣、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有机肥厂。

(2)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3)废离子树脂定期交由厂家更换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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