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3年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1-03 浏览量:6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1月3日-202319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市海州区王营子河水污染及生态治理工程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治理河道为王营子河流域(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与阜蒙县交界处至上游)长度为6950m。恢复生态缓冲带面积合计12万m²;建设生态护岸长度约为4230m;建设植草沟长度约为1250m;建设滩涂生态净水表流湿地3.28万m²,坑塘生态净水表流湿地10.73万m²,表流湿地面积共计14.01万m²。工程起止坐标分别为121°34'26.333",41°55'5.352";121°40'26.494",41°56'53.333",沿途经过南营子村、下王村、腰王村、上王村、刘家洼子、南瓦房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植草沟、表流人工湿地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施工机械的土石方开挖、土地平整、建材及弃渣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机械汽车的运行尾气。扬尘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基础开挖、土地平整、装卸等作业过程。2.废水: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有挖掘机、中型载重汽车、推土机等。4.固废:施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本项目属于人工湿地项目,运营期项目无废水产生。2.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水面聚集的漂浮物、冬季枯萎水草及湿地底部污泥。

三、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废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同时剩余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存。限制物料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洒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每次运输完毕后清洗轮胎;对运输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现场要使用围栏进行遮挡,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风速五级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装卸产生扬尘的物质、平整场地等活动时,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同时,建议使用清洁的燃料,以减少尾气的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农村现有污水生活处理设施。3.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域;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采用屏障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影响的时段,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6:00应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材料运输车辆禁止乱鸣喇叭。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建材等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回收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固废:营运期产生水面漂浮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枯萎水草冬季作为保温层覆盖,春季运走;当湿地床填料表面生物膜累计较多及出现淤积现象时,排水管关闭,放空管闸门开启,利用湿地床体内的较高水头将填料中的淤泥和脱落的生物膜以较高的流速排出放空管,出水经排空渠排至表面流人工湿地,通过表面流人工湿地植物、基质的过滤拦截作用,将主要污染物截留在表面流人工湿地区,通过自然降解、腐熟后用于绿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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