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03 浏览量:5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3年2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建设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盛明路5号 | 阜新市创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租用阜新民安建筑构件有限责任公司厂区2个地块面积总计37332m2,该地块土地证分别为2005年和2007年取得,早于园区规划环评,现建设单位租用土地证厂区东侧一部分已被规划为绿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为避免项目占用绿地和居住用地,因此本项目占地面积缩至33000m2。项目东侧由南至北为空地和伟鑫淼鱼塘,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市环线,隔路由南至北为辽宁太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辽宁阜利发食品有限公司、辽宁一志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北侧为阜新雅致针织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2个、原料堆场2个、水泥筒仓3个、锅炉房1个等,设置3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10万吨。厂区生产设备及水泥筒仓、锅炉房、仓库均为利旧,新建原料堆场及生产车间,对生产线原料的投料、配料、搅拌部分进行封闭,生产车间配套袋式除尘器。 | 1、(废气) ①原料装卸粉尘 建设单位拟采卸料过程中尽可能降低原料卸料过程的落差、用喷水等措施减少粉尘,降尘效率可达60%,粉尘排放量约为0.00136t/a,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②输送储存粉尘 本项目设置3面防风抑尘网、加盖苫布贮存原料、增加原料湿度、粉料罐车气力输送粉料至筒仓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粉尘, ③搅拌粉尘 项目厂房内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来减少无组织粉尘,设计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0%,除尘器去除效率为99%,原料在投料和皮带输送、搅拌过程位于三面封闭厂房内进行,输送过程中洒水抑尘,碎石完成进料后关闭砂石进料口;粉料使用螺旋输送机通过密封的管道由粉料筒仓输入搅拌主机;搅拌用水由计量泵泵入搅拌主机。 ④水泥筒仓呼吸口粉尘项目水泥筒仓是粉尘主要排放源,本项目水泥筒仓3个,每个粉料筒仓顶部放气阀内设有一套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料仓顶部排气囗排放。 2、废水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阜新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细河。 ②锅炉定期排水 本项目锅炉定期排水产生量共计32t/a。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生产搅拌。 ③养护蒸汽冷凝水 本项目养护过程中的蒸汽冷凝水产生量320t/a,在养护池暂存。冷凝水每日回用于生产搅拌。 3、噪声 项目生产系统中搅拌机、配料机性能优良,均采用密封作业,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可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4、固废 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尘直接落回为41.4216t/a,无组织沉降粉尘23.70378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其代码为900-999-66,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 2、项目在产品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产品,参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水泥制品养护过程的固体废物产污系数4.5*10-4t/t-产品,本项目产品重量为100000t/a,则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45t,该不合格产品均低价出售。 3、项目搅拌机不清洗,需每日生产完将附着在设备上的残渣清理下来,清理后暂存在原料堆场,第二日作为原料重新回用。根据建设单位其他厂区运行经验,预计本项目残渣产生量0.3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其代码为900-999-99。 4、项目水泥管在养护池养护过程中,会有少量湿的拌合料因操作不当被刮下来沉入养护池,根据建设单位其他厂区运行经验,预计沉渣产生量为0.02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其代码为900-999-99。该沉渣收集后暂存在原料堆场,第二日作为原料重新回用。 5、生活垃圾:厂区劳动定员5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1.0kg/d计,则产生量为10t/a;厂内采用环保垃圾箱收集后,由区域环卫部门进行清收处理。 |
二、公示期限: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 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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