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4-07 浏览量:4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47日-2023413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市太平区海奎煤炭销售处年储运10万吨煤炭项目

太平区

阜新市太平区海奎煤炭销售处

辽宁康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阜新太平区海奎煤炭销售处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长哈达村,主要从事煤炭储存和销售,占地面积19800m2,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封储煤仓、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筑,并购置相关机械设备。建成后煤炭加工能力2万吨,储煤能力10万吨。

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煤炭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项目建设全封闭储煤仓,煤炭封闭储存;厂区全部硬覆盖,煤炭进出厂及装卸料过程,进行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控制装卸高度、运煤车辆采用厢式运输车减少扬尘扩散。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用水、生活用水。

本项目厂区及车辆清洗平台四周均设水渠,初期雨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水渠均排入厂区地埋式沉淀池(容积100m³)内,经沉淀池处理后流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洒水车、铲车等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和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定期维修保养、车辆行驶时限制车速,减少鸣笛。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污泥等。

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其主要为煤泥,定期清池,与产品一同售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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