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3-31 浏览量:3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331日-202347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鹏翼商砼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太平区

辽宁鹏翼商砼有限公司

辽宁康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内,项目租赁前营子砖厂厂区,用地面积13340m²,建筑面积3300m²,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建设生产厂房、料仓、办公用房及供水、供电等附属配套设施,并购置混凝土搅拌机、泵车、搅拌车等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总投资2288.74万元,环保投资40.5万元。

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粉料罐呼吸、混凝土搅拌、物料输送、运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等。

1)该项目共2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其中水泥筒仓共用一套环保设施、粉煤灰筒仓共用一套环保设施,呼吸粉尘均通过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后由筒仓顶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由罐顶23m高排气筒排放(1#、2#)。

2)搅拌机设于密闭搅拌楼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80%)收集后进入搅拌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0m排气筒(3#)排放;

3原料砂、石子置于原料库内,原料库全封闭;

4)砂石物料由密闭输送带输送,水泥及粉煤灰以无轴螺旋输送至搅拌机 ,原料的输送、投料均为封闭式;骨料存储于封闭原料库;

5)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地面定时撒水,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扬尘

6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有效容积为40m3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搅拌机置于厂房内,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沉淀池沉渣、废弃混凝土、废布袋、废齿轮油、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等。

除尘器集尘灰、车间落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废弃混凝土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基层垫料等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点由环卫清理。

废齿轮油、油抹布、油手套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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