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03 浏览量:1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418-6618590
传 真:0418-661853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阜新市城市危桥改造工程 | 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 |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 阜新博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城市桥梁改、扩建工程,现有桥梁全部拆除后于原址重建。其中人民桥位于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起点桩号 K0+243.000,终点桩号 K0+453.000,桥两侧各设置180米引道,桩号K0+080—K0+243、K0+453—K0+650;四合桥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起点桩号K0+212.000,终点桩号 K0+332.000,桥两侧各设置85米引道;海新3号桥位于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起点桩号K0+105.000,终点桩号K0+131.000,桥两侧各设置140米引道;海新9号桥位于阜新市新邱区海新路,起点桩号K0+109.000,终点桩号K0+135.000,桥两侧各设置117米引道。拆除旧桥面积共8293平方米,总长度376.2米;重建后的新桥总面积为12538平方米,总长度为382米,其中人民桥长210米,四合桥长120米,海新3号桥和海新9号桥均为26米。同时新建交通、照明、雨水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157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3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应做到土石方工程随挖、随运、随填、随夯。项目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涉水施工修建导流管涵,避免因围堰施工阻断河流,对水文、水质和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散体料临时堆存场、弃土场需苫盖帆布、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或临时旱厕,定期清掏。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周围设施工围挡,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人民桥K0+080—K0+243段和K0+453—K0+650段两侧,四合大桥K0+332-K0+417段两侧,海新3号桥K0+131-K0+271段靠近居民一侧设置5米高折角声屏障(吸声式),同时落实低噪声路面(吸声路面)、敏感点限速等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剩余土石方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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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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