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6-16 浏览量:2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6月16日-2023625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金泽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工业园区

阜新金泽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阜新金泽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韩家店板块规划范围内现有企业。为了顺应园区规划,将原有2t燃煤锅炉拆除。由于园区集中供热不能满足现有项目供热需求,故本项目利用阜新金泽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南侧锅炉房内新增2台4t/h醇基燃料锅炉(互为备用,不同时使用),锅炉使用醇基燃料,为全厂生产及供暖提供蒸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在现有锅炉房中,项目施工期的内容为新锅炉安装,土建施工量较小,建设周期短。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用于厂区抑尘。。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的金属材料及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可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建设2台4t/h的醇基锅炉(互为备用,不同时使用)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醇基燃料由醇基储罐供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锅炉废气、醇基燃料卸料及贮存产生的NMHC。2.废水:废水主要为锅炉及软水处理系统废水。3.噪声: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软化水器、锅炉进水时高压水泵的设备噪声和锅炉烟气排放时产生的噪声。4.固废:本建设项目为醇基燃料锅炉,锅炉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技术,离子交换树脂由供给厂家更换后直接带回处理,不于厂区内暂存。

三、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废气:本项目锅炉建设在现有锅炉房中,项目施工期的内容仅为新锅炉安装。锅炉房入口应当公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锅炉安装合理化管理,锅炉房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锅炉房内应当进行洒水等降尘处理;运输车辆车况完好,不得过载,物料运输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用于厂区抑尘。3.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对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二导致噪声增加;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震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慢行,并减少鸣笛。遵守作业规定、文明施工,尽量减少碰撞、敲击、哨子等人为噪音。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尤其是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强噪声机械进行施工。4.固废:废弃包装材料为金属、塑料、纸壳等材质,均为可回收物料,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金属管段、下脚料等,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公司。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效率30%)+35m高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中燃油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有机气体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3;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甲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要求。2.废水:本项目锅炉废水及软水设备产生废水及锅炉排水依托现有厂区二级沉淀池沉降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3.噪声: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进行基础减震,降噪效果可达10~15dB(A)。

4.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给厂家更换后直接带回处理,不于厂区内暂存。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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