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6-09 浏览量:3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69日-2023615

联系电话:0418-6618590

 真:0418-661853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柏哈线四合城至章古台段改扩建工程

彰武县

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中科尚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起点为四合城西侧柏哈线新旧路面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106+500,全线设置4道涵洞,终点至章古台东侧章古台桥桥头处,终点桩号为K122+080。本项目将原有路面宽度扩宽为9米,路基宽度为10.5米,双向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线长度15.58公里,由原有三级公路升级为二级公路。项目总投资为48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路基工程清表土方在本桩回用前应运输到土路肩两侧,并采取编织袋装土,有效控制雨水对土壤的侵蚀,同时对因施工形成的裸露土地尽快恢复植被,加强绿化,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或抑尘剂抑制扬尘。出入车辆清洗,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挖方产生的土石方全部本桩利用,无弃土石方。生活垃圾运送至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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