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9-20 浏览量:12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9月20日-2023926

联系电话:0418-6325195

 真:0418-632519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汇中设备制造(阜新)有限公司年产600台套釜罐设备项目

辽宁 阜新 海州 区平西路49号

汇中设备制造(阜新)有限公司

辽宁中科尚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汇中设备制造(阜新)有限公司曾用名“阜新市汇中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建有生产车间两座,仓库两座,办公楼一座及门卫等建筑,由于市场原因该公司厂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设备安装及生产运行。2022年2月17日阜新市汇中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汇中设备制造(阜新)有限公司。汇中设备制造(阜新)有限公司拟建汇中设备制造(阜新)有限公司年产600台套釜罐设备项目,该项目主要从事搪瓷釜的制造,项目位于阜新市海州区平西路49号。项目占地面积9979.43m²,总建筑面积5682.4m²。建有车间2座,仓库2座,办公楼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危废间1座,门卫1座等。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3.77%。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设备安装调试和安装工具产生的噪声。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的金属材料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喷釉间(包含调釉、打磨釉面)产生的颗粒物、抛丸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和焊接废气。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切割机、空压机、风机、冷轧-卷取机、抛丸机、行吊的设备噪声。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是板材切割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 除尘器收尘、焊渣、废包装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

三、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1)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公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2)施工现场合理化管理,施工工地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3)车行道路应当进行洒水等降尘处理。(4)运输车辆车况完好,不过载,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

2.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噪声:(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而导致噪声增加;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2)施工场地应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防止局部声级过高;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慢行,并减少鸣笛。

3)遵守作业规定、文明施工,尽量减少碰撞、敲击、哨子等人为噪音。(4)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在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需要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4.固废:(1)废弃包装材料为金属、塑料、纸壳等材质,均为可回收物料,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2)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废弃金属管段、下角料等,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公司。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切割、喷釉间(包含调釉、打磨釉面)产生的颗粒物被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0%),通过布袋除尘器A(处理效率95%)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B(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效率80%)收集,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切割机、空压机、风机、冷轧-卷取机、抛丸机、行吊的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西、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限值。

4.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焊渣、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场,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带盖垃圾筒临时存放,送附近环卫垃圾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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