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02 浏览量:3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3年8月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产1000台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通街86号 | 阜新瀚特尔热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现企业收购阜新信通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已建设厂房,厂址位于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通街86号,收购时该厂区已停产多年,厂区内无生产设施,仅为闲置厂房。本单位拟利用已建成厂房,购置新设备、利用原有生产设备10台及生产线10条,进行设备安装后使用,故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成后形成产能为年产1000台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
| 1、废气 (1)喷塑粉末 喷塑室采用微负压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风机风量为3000m3/h,年运行时间为2400h)+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 (2)烘干废气 喷塑及烘干废气经过同一套微负压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切割粉尘 本项目切割时产生的颗粒物量为150t/a×1.50千克/吨-原料×10-3=0.225t/a;厂区内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4)焊接粉尘 本项目焊接时产生的颗粒物量为2t/a×20.2千克/吨-原料×10-3=0.0404t/a;厂区内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5)灌粉粉尘 灌粉工艺与本项目一致,采用自带带式除尘设备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置)中的数据可知,颗粒物产生量约为原料(30t)的1‰,因此产生的颗粒物量为0.03t/a,污染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生活废水,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中进一步处理。根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 1237-2020)可知,企业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为50L/d,厂区内员工为30人,故生活用水量为450t/a,产生的废水量为382.5t/a;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可知,生产用水量为80t/a,除蒸发损耗外,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在厂界的叠加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了降低产噪设备带来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窗、隔声门,对产生噪声设备和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将使噪声源的噪声影响大大降低。上述噪声源在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叠加值可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在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尘、废活性炭、废加热管、岩棉、废乳化液、废机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
|
|
二、公示期限: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583703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804办公室)
邮 编:123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bj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4号 辽ICP备2021000648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3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5101 网站举报邮箱:fx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