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 2021-04-25 浏览量:38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第10批   2021年4月23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LN202104150063彰武县两家子镇左家村天诚养猪场,距离附近居民仅100米, 猪粪臭味严重扰民。阜新市水,大气彰武县两家子天成养猪场位于两家子镇左家村左家组,为畜禽养殖用地,圈舍面积980平方米,不在禁养区、限养区内。2020年1月,刘*光租用该场地进行生猪养殖,现养殖生猪222头。该养殖户距离东南居民65米,东北居民40米,举报距离居民仅100米属实。该养殖户建有两座防雨防渗粪污储存池,两个无害化处理罐,粪污均经粪污储存池发酵后还田。2021年4月16日,彰武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养殖院内无明显恶臭气味。2021年4月17日,委托沈阳同青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数据均不超标。部分属实彰武县环保局将继续对养殖粪污加强排查监管,确保粪污处置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粪污污染环境。办结
2D2LN2021041500481.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的辽宁天予化工、辽宁氟托化工、辽宁重辉生物等化工企业,长期将污水排放至企业自建污水池里,污水池无防渗措施,污水渗漏到地下,导致地下水无法饮用、无法灌溉。2.氟化工园区碧波污水处理厂2020年7月发生过爆炸,严重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阜新市噪音,大气第一个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1.2021年4月16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分局监察人员分别对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经检查,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污水经过企业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经“一企一管”排入氟产业开发区中间三站,由中间三站排入碧波污水处理厂。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污水经过企业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经“一企一管”排入氟产业开发区中间一站,由中间一站排入碧波污水处理厂。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污水经过企业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经“一企一管”排入氟产业开发区中间四站,由中间四站排入碧波污水处理厂。
监察人员调阅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污水站平面图,并对企业污水池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污水池均已按无组织废气排放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封闭处理,部分池体可视区域均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防渗措施。调阅企业污水池项目防渗工程量确认表、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确认企业污水池已进行防渗处理。监察人员调阅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污水站平面图,并对企业污水池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污水池均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封闭处理,部分池体可视区域均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防渗措施。调阅企业污水池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估书,确认企业污水池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企业提供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闭水试验调查报告,证明企业污水池已进行防渗处理。监察人员调阅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污水站平面图对企业污水池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物化、生化车间污水池均按照环评要求加盖密闭,部分未密闭池体可视区域均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防渗措施。调阅企业物化、生化车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防渗施工合同、物化和生化车间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证明企业物化、生化车间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企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环境监理报告,证明企业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符合环评及其审批决定要求,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的“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等环境风险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2.氟产业开发区是在有机化工厂(1969——1997)基础上建立的。由于历史原因,原阜新有机化工厂一直无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直排。按照园区规划环评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早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针对此问题,2014年初及2015年4月分别为伊吗图镇伊吗图村和福兴地村及康土营子村居民安装并解决了自来水,解决其饮水、灌溉及牲畜蓄养用水。同时,开发区为加大对企业排水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随雨水偷排生产污水行为,于2016年年末对辖区内原有雨排、污排管线,980个雨排井、污排井进行了拆除、封堵。2018年3月15日,启动了雨排明渠建设工程。污排“一企一管”工程已于2018年6月30日投入使用,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一企一管”排入“中间站”,中间站内建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排水过程由在线监测实时监测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运维,中间站建设、运行均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存在偷排现象。根据2019年、2020年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指标没有继续恶化。
第二个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12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项目协议书》,授予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对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投资、工艺升级及运营。交接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自2018年1月1日起,由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接管碧波污水处理厂。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污水处理厂期间,于2020年7月11日晚发生爆炸事故,导致污水处理停运,事故相关责任人已依法依规被问责。
碧波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7月11日晚20时38分发生爆炸事故,事后经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7.11”一般爆炸事故调查组出具的《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7.11”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引起此次爆炸事故的爆炸物为催化剂(氯酸钠)。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序妥善回收处置场内废水和废渣,辽宁省阜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爆炸现场周边大气及污水厂入河口上下游等环境连续进行6天监测,结果显示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部分属实经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分局及阜蒙县应急管理局对碧波污水处理厂现场调查核实,现场不存在引起爆炸的物料催化剂(氯酸钠),已消除安全隐患。碧波污水处理厂已于1月25日完成工艺贯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办结
3D2LN202104150024海州区东风路盛世誉庭小区的太一烤肉店油烟、噪音扰民,曾向12345热线反映,但一直未彻底解决。阜新市大气群众举报的“海州区东风路盛世誉庭小区的太一烤肉店”实为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盛世誉庭小区(恒业八期)67号网点太一烤肉店,注册日期2020年6月12日。此案件为4月14日市工作协调组交办第8批次、受理编号D2LN202104130034案件的重复举报案件。
4月14日接到市工作协调组案件交办函后,细河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开展举报问题核实处理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太一烤肉店为恒业八期小区2号楼沿街网点,东邻恒业七期小区,烤肉店西侧设有自用烧烤房一间,东侧安装有排烟设备和净化设备,排烟口设置在恒业八期小区院内。细河区委托阜新浩城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立即对太一烤肉店油烟排放、噪声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两处点位的餐饮业油烟、噪声均符合环保标准。经核查,细河区8890平台(12345市民投诉热线)曾受理涉及太一烤肉店西侧烧烤房油烟排放问题的投诉件,区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职能权限,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督促该烤肉店实施了整改,诉求人也表示理解,市8890平台予以五星结案。
属实为彻底解决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细河区做了以下工作:
1.责成太一烤肉店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督其立即对西侧烧烤房予以关闭,不再使用;对东侧排烟设备及净化设施实施整体改造,由小区内改至小区以外,并由地上排烟改为地下排烟,5日内整改完毕。
2.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油烟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环督阜细发〔2021〕2号),对全区餐饮服务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存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的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坚决予以取缔,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办结
4D2LN202104150013彰武县兴隆山乡工业园区生产甲醛的工厂,生产时产生的刺鼻性气味扰民,曾向县生态环境局反映,一直未解决。阜新市大气该生产甲醛工厂为彰武金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年产3万吨甲醛和1万吨脲醛树脂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于2017年至2020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4月11日开始恢复生产。2021年4月16日,彰武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甲醛生产车间正在生产,脲醛树脂胶生产车间处于停产状态。甲醛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尾气经吸收塔后,返回锅炉作为燃料使用,完全燃烧后排放。脲醛树脂胶车间西南角有少量发霉骨胶残渣(脲醛树脂胶生产原料),面积约9平方米,产生异味。近两年内,彰武县环保局未接到对该企业的投诉电话。2021年4月18日,委托辽宁名亨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各项数据均不超标。属实2021年4月16日,彰武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对发霉骨胶残渣进行清理。2021年4月17日上午,该企业已清理完毕。彰武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排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对污染因子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办结
5D2LN202104150014彰武县兴隆山镇有一家化工厂,生产时产生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向生态环境局反映,一直未解决。阜新市大气根据群众投诉信息反映,彰武县环保局对彰武县兴隆山镇管辖范围内进行排查,有一家化工企业,为阜新市达凯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为年产1500吨糠醛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有以糠醛渣作为燃料的3台4蒸吨锅炉。2018年投资180万元,对原有污染防治设施(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升级改造为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内加碱液喷淋进行脱硫,全封闭糠醛渣棚采用碳吸附治理有机废气。2020年10月22日,该企业委托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报告编号:BW1012912),各项数据均不超标。2020年11月15日,该企业委托辽宁锦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硫酸雾)进行检测(报告编号:LNJH-BG-201108-HO6),各项数据均不超标。2021年3月17日,该企业委托辽宁锦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硫酸雾)进行检测(报告编号:LNJH-BG-210313-HO2),各项数据均不超标。2021年4月16日,彰武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刺鼻气味。2020年6月8日,彰武县环保局曾接到对该企业的投诉电话,立即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该企业污染物经委托检测,各项数据均不超标,电话回访举报人,诉求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属实彰武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排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对污染因子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办结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