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关于2020年7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0-07-03 浏览量:183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07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辽宁龙飞重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套风电塔筒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平西工业园区

辽宁龙飞重工有限公司

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阜新市海州区平西工业园区,本项目占地面积101640.10平方米。利用原有厂房15360平方米,自行接建厂房一7157平方米,新建喷砂车间一、喷砂车间二总建筑面积7467平方米,购置悬臂焊、卷板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2.53.57兆瓦风电塔筒500套。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283号),对施工期扬尘进行控制及防治。

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的公共卫生设施,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3、噪声: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弃土方用于厂区内低洼处平整;其他废弃料,部分回收利用,无用的废弃料全部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统一清运至环卫垃圾转运站。

二、营运期

1、废气:喷砂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漆雾净化水经絮凝剂处理后,滤去漆渣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机油桶等)、废活性炭、废过滤纤维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金属屑、焊渣、喷砂粉尘、氧化皮、废丸料等统一收集,定期作为废品外售。焊接烟尘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滤芯由设备厂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垃圾转运站,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公示期限:202073日-2020795日)

    三、联系电话:0418-661853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四、传 真:0418-6618590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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