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07 浏览量:7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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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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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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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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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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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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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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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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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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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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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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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新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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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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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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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拟建于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已建机组为2台50MW高压、直接空冷、双抽汽轮机和1台30MW高压抽汽背压机,配4台470t/h煤粉锅炉。本项目利用一期工程4×470t/h煤粉锅炉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与燃煤掺配的比例为0.83%,年掺烧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约2万吨。
本项目新建一间钢结构保温彩板封闭的污泥暂存间,位于大唐动力储煤场F煤场西侧,长50米,宽30米,高度12米,厂房东西方向分别设置车辆出入口门,采用卷帘门形式,出入口宽度8m,高度5m,内设充足的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增污泥暂存间对恶臭的处理措施及1根15m高的排气筒。
项目其余主体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项目现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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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烟气和臭气。烟气污染物有酸性气体、颗粒物、氮氧化物、重金属和二噁英,依托现有的电袋复合除尘+氨法脱硫超声波除尘一体化技术+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处理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SO2、NOx、PM10满足《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Hg及其化合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要求;HCL、Cd、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污泥暂存间臭气治理措施取的治理措施为采用活性炭吸附,经处理后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运行期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重点防渗区主要是污泥暂存间,防渗技术满足等效粘土防渗衬层厚度大于等于1.5m,饱和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七)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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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2次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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