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日期: 2017-01-03 浏览量:242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418-6325131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消耗粉煤灰生产新型建材系列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
阜新市
太平区
阜新鑫华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工程于2011年5月通过市环保局审批。主要利用粉煤灰生产新型建材类产品。工程总投资9818万元,实际投资9080万元。本项目主要设计年产2亿块粉煤灰蒸压砖。
1、水泥仓仓顶泄气口设置除尘器。
2、料仓至混拌工段采用半封闭处理。
3、炉渣及料石棚采用半封闭处理。
4、厂房采取隔音和加装基础减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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