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16-08-18 浏览量:245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16年8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阜新市圣达经贸有限公司胜达加油站建设项目
阜新市海州区创业路115-6号
阜新市圣达经贸有限公司胜达加油站
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2251.37平方米。总投资95.3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设有两个容积为10立方米的柴油储罐,两个容积为20立方米的汽油储罐,配有四台单枪加油机,属于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柴油600吨,销售汽油200吨。
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 采取严格管理和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废气逸散量。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入污水处理厂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清源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严禁废水散乱排放,污染环境。
固体废物:站内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分类存放、及时清理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噪声厂界达标。
风险: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示期限: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0418-661853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四、传真:0418-6618590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