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6-05-13 浏览量:14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传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省阜蒙县查马屯铁矿详查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查马屯村

迁安市金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艺霖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勘探面积约2.6177km2,设77个钻孔(包含7个预留孔),钻探工作量19780m,预留钻探工作量5000m,总投资6653.49万元,环保投资258.15万元。

(一)勘察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钻探等工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的废气及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提出的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期所用车辆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车辆运行操作过程应文明驾驶,合理操作,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减少废气排放量。

(二)勘察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该项目每个钻孔平台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1m3的临时泥浆池,处理钻探产生的泥浆废水,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植被恢复。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勘察期间各种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工作时有噪声产生,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采用湿法作业,采取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勘察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表土剥离产生的表土、泥浆池挖方、防渗混凝土、岩芯、泥浆池底泥和生活垃圾。表土、泥浆池挖方、干化后的泥浆池底泥临时堆放在堆土场,待钻探施工结束后立即回填夯实,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防渗混凝土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岩芯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化验,剩余的岩芯及时存放到岩芯库,留以后用,日产日清,现场不进行存放;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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