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训促学 以学促干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务培训

日期: 2026-08-27 浏览量: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8月2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局聘法律顾问围绕法典体系重构、核心制度及新法实施后执法办案要点进行授课,综合科同步讲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由裁量适用及法律文书案卷制作实务。

律师授课立足法典施行的重大变化,重点围绕体系重构、制度创新和法律责任三方面核心内容展开系统解读:在体系架构上,阐明法典以“适度法典化”模式构建“法典+单行法”双法源格局,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立法向系统集成的范式转型;在制度设计上,聚焦环评制度升级、排污许可核心地位确立、绿色低碳发展专篇创设及新型污染类型管控等创新亮点,帮助执法人员把握新法在前瞻性治理方面的制度安排;在法律责任上,解析过罚相当原则的确立、追责期限延长、“双罚制”实施及处罚标准优化等重点变化。授课紧贴一线执法实际,为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新法、厘清执法边界、规范办案程序提供了有力指引,对推动法典各项规定在基层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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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务开展专题培训,系统讲解了案件线索来源和启动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流程,重点解读“显著轻微”情形认定标准及裁量减免机制,明确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履行通知书》《问询笔录》等关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规范送达进行了统一明确。培训内容紧贴一线办案需求,为执法人员规范启动赔偿程序、准确运用裁量基准、防范执法程序风险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基层执法中落地落实。

此次培训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实战,为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新法、规范办理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参训人员表示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执法实践,为守护阜新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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