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5-07 浏览量:15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宁玺泉铭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 | 太平区 | 辽宁玺泉铭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阜新山源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平区水泉镇东水泉村,总投资150万元,将现有砂型铸造改为消失模铸造。项目无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浇铸车间内中频炉,浇注设备,砂处理再生设备等进行生产;主要新增消失模铸造生产设备,依托原有空置厂房,新建一座建筑面积400平米1层车间。车间内设置消失模制作、组合、浸涂、晾干等工序。项目改建后年铸造3000吨铸件。 |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造型浇注废气、落砂废气、砂处理废气、模型制造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中频炉上方设置伞状集气罩,熔化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及浇注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逸散的废气,水环真空泵抽取沙箱内废气经除尘罐除尘后再经汽水分离器分离水汽,上述废气合并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落砂机上方设置伞状集气罩,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处理工序采用密闭砂处理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模型制造过程在密闭房间内完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被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装置,与其他废气合并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防火涂料配置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 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随粪尿自然腐熟后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各类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清扫沉降灰、废白模、熔化残渣、废铸造砂、废冒口、不合格产品、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车间清扫沉降灰收集后外售金属回收公司;废白模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熔化残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铸造砂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冒口收集后回用于熔化工序;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熔化工序;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 (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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