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28 浏览量:20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7日
联系电话:0418-6618590
传真:0418-661853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智能化生产线综合改造项目 | 太平区 | 新时代民爆辽宁有限公司 | 阜新慧泽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南山坡,项目在原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新建及改造,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原乳化炸药生产线和产品产能不变,新建硝酸铵水溶液储罐区,将原有水胶炸药工房改造为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制造工房,改造后产品胶状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产能合计24000吨/年;将原二硝基重氮酚干燥工房改造为硝酸肼镍起爆药制造工房,二硝基重氮酚起爆药不再生产;利用导爆管制造工房预留间新增多品种集成式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导爆索制索工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硝酸肼镍起爆药生产线产生的烘干抽滤废气及销爆间销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中相关要求。 2.无组织废气: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硝酸肼镍起爆药生产线废水采用“销爆+沉淀+蒸发”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阜新市太平区污水处理厂。确保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太平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优化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废为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线产生的废炸药和多品种集成式工业雷管生产线产生的废雷管,进行专业销毁;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硝酸肼镍起爆药生产线销爆间中沉淀槽产生的氢氧化镍、蒸发槽产生的盐类、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满足要求的危废贮存设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 2次报纸公示,2次网站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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