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8 浏览量:42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5年4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
1 | 阜新市固本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 阜新县 | 阜新鼎鑫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辽宁艺霖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建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200MWh,站区内共设置40个2.5MW/5MWh 储能单元;220kV内变压站布置在储能站区中北侧,主变规模 1×100MVA;储能电池经过 PCS(电压源型)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以4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变压站35kV母线侧。项目工程占地367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425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4万元。 |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储能电站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站区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提高运检人员生态保护意识,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干扰。 (三)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并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辐射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五)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 (六)废变压器油、变压器油滤渣及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废磷酸铁锂蓄电池由专业电池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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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
三、联系电话:0418-6618590(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四、传 真:0418-6618537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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