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1-21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筑牢底线意识、夯实服务质量,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全市5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及即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向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发放了《致全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一封信》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全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认真研读法律法规,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扛牢社会义务,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守住数据真实准确的法律底线,真正做到知责尽责。同时,会议针对督察整改等反馈问题,要求各监测机构,深刻认识到环境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将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作为首要任务,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全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规范指导,督促各监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和人员培训,提高检测技能,规范检测行为,坚决抵制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检测过程科学严谨、监测结果真实准确、检测报告科学公正,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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